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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签事件续:律师调查证实李丽云一直未婚
作者:好方便    文章来源:健康中国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7-12-5
  本报讯 (记者赵晓路)昨天,死亡孕妇李丽云的户籍证明从湖南邮递至京,证实其至临死前始终未婚。李丽云父母的代理律师得以继续展开调查,当天调取了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医疗记录。同时,医院对李丽云的主观性病历进行了封存。   此前,由于没有亲属关系证明,律师对朝阳医院京西分院的调查取证一度中断。昨天上午,李丽云的户籍证明到京。据户籍证明显示:李丽云婚姻状况为“未婚”。湖南邵阳县公安局黄荆派出所出具证明,确认了李旭光、李小娥夫妇与李丽云的父女、母女关系。  据此前医院的说法,警方证实李丽云与肖志军为夫妻关系。收到户籍证明后,代理律师王良斌立即赶到八角派出所,提出了解11月21日警方出警情况。派出所方面表示无法提供,建议向石景山公安分局了解。  昨天下午2点,王良斌和李小娥一同来到朝阳医院京西分院医务处,取得了李丽云的客观性病历资料。据王律师介绍,李小娥要求复印李丽云的主观性病历被医院拒绝。主观性病历资料是记录医务人员对患者病情、治疗进行分析、讨论的主观意见的资料,可以反映医务人员对患者疾病及其诊治情况的主观认识及其实施医疗行为的主观动机,在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中有重要作用。按照相关规定,患方有权复印或复制客观性病历资料,但主观性病历资料不能复印或复制。经过交涉,律师查看了主观性病历的部分内容,其中包括手术同意书和病危通知书。随后,李小娥在主观性病历上签字,医院进行封存。  王律师表示,他们目前得到的院方答复是,若进入司法程序,主观性病历可由司法机构调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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